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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何包钢教授莅临我司纵论代际正义

来源: 编辑: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30日

4月29日下午2点,著名学者,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人文社科学院公共政策和全球事务系教授、系主任、澳大利亚迪肯大学讲座教授何包钢应邀莅临我司“马克思主义论坛”暨“教育思想大讨论之名家论坛”,为我司师生做了一场题为“股份制改革中的代际正义问题”的学术报告。我司和文法学院的40多名师生聆听了报告,报告会由我司书记王洪波老师主持。



何包钢教授以提出问题为引子,开始了自己的学术报告。他首先介绍了浙政办发〔2014〕101号“关于全面开展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见”的有关内容以及李昌平、贺雪峰等学者关于土地政策与农民代际社会保障问题的相关论述,引出了有的地方在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中的制度设计彻底切断后代与集体资产的关系所引发的代际正义争议问题。他提出了在土地问题上是否应该引入代际正义的问题,并介绍了李长健、潘学方等学者在此问题上的不同观点,激发了大家对代际正义问题的思考。

为了让大家能更深入地理解和探究代际正义问题,在介绍了赫曾、康德、佩奇等人的代际正义理论之后,曾参与翻译著名哲学家罗尔斯《正义论》的何包钢教授详细解析了罗尔斯的代际正义理论,尤其是他关于代际正义的“差别原则”“正义的储存原则”“最不利的人们的立场”“无知之幕”“避免纯粹的时间偏爱”等理论观点。何教授围绕原初状态下的无知之幕、时间偏爱以及正义的存储原则三个重点,为大家生动地讲解了罗尔斯的代际正义理论。他介绍道,罗尔斯关于代际正义的讨论是建立在一个原初状态的无知之幕下的,在无知之幕的情况下,没有人知道自己的社会地位,阶级出身,也不知道所处社会的经济或政治状况,或者它能达到的文明和文化水平,处在原初状态的人们也没有任何有关他们属于什么世代的信息,他所有可能知道的唯一特殊事实,就是他们的社会受着正义环境的制约及正义所具有的含义和原则;关于时间偏爱,何教授解释说,罗尔斯的代际正义反对纯粹时间偏爱,认为时间偏爱意味着是现在活着的人利用他们在时间上的位置来谋取他们自己的利益,这是不正义的,罗尔斯的契约观点在反对把时间偏爱作为选择的一个根据方面同意著名哲学家西季维克的观点一致,认为任何世代各方没有理由赋予某个单纯时间位置独特的重要性;代际之间通过正义储存原则相互理解,正义储存原则是每一代不仅必须保持文化和文明成果,完整地维持已建立的正义制度,而且也必须在每一代的时间里,储备适当数量的实际资金积累,而储存的原则应该充分考虑社会最低受惠者的利益。

报告的最后环节,何包钢教授提出了“股份合作制改革中是否应该思考代际正义问题”“如是,如何实现代际正义”“是否可以运用罗尔斯代际正义理论”“如是,如何运用罗尔斯代际正义理论”“罗尔斯代际正义的方法可行吗”等五个问题,并就这些问题同与会师生共同进行讨论。在场师生纷纷踊跃发言。陈雯老师结合自己的研究领域,指出随着当今社会人口老龄化以及未来人口出生率较低等特点,认为当代人在制度制定时能够考虑到多代人的代际利益,这充分证明了罗尔斯代际正义方法论的可行性。何教授对于陈雯老师的这种观点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并指出罗尔斯的正义论内容丰富,对当今社会的涉及的多个领域的多种问题都进行了回答。研究生代表席莹同学结合自己深入农村亲身调研的经验和感受指出当今农村社会在新制度经济学的管理下出现了一些新问题,而罗尔斯的正义论以哲学的高度介入经济社会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何教授在听了席莹同学提出的疑惑之后,对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何教授认为,罗尔斯的代际正义不是解释现实问题,而是用哲学介入现实,讨论公平正义问题,经济社会确立公平正义规则的前提是整个国家体系首先必须是公正的,确立了全民的福利体系,就不用考虑具体规则的正义问题,因为具体规则存在的正义问题在这种国家体系下是必然会瓦解的,罗尔斯的正义论就在于要建立这样一个公正的国家体系。文法学院狄金华、我司但昭明、胡丰顺、胡娟、方菲等师生纷纷提出了未来的不确定性和人类理性的有限性与事前设置是否有效、分配正义与生产正义优先顺序、代际正义与群际正义和区际正义、土地资源的偶然性、财富继承和土地继承与土地代际正义的真伪、罗尔斯正义第一原则和第二原则的关系与农民流动、土地所有权对土地代际正义的影响、制度设置的代际关怀等问题,何包钢教授都一一予以回应,并与大家进行了认真深入的交流研讨。

最后,王洪波书记对报告会做了总结。王书记对何教授探究式学术报告方式给予高度肯定,他说,何教授这次讲座实现了专家教授与师生之间直接平等的对话和互动,在研讨过程中大家以自己的研究视角与专家交换意见,在学术交流过程中进一步拓展研究视域,为我司今后开展探究式学术交流研讨作出了良好示范。

本次学术报告会进行了近3个小时,何教授引用案例形象生动地为大家生动地讲解了罗尔斯的代际正义理论,以谦虚严谨的学术态度和学术精神,耐心细致地与大家就股份合作制改革中的代际正义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为大家释疑解惑,使广大师生获益匪浅,引得了在场师生的掌声和一致地好评。

报告会结束后,何包钢教授在王洪波书记和经理吴春梅教授等的陪同下参观了我司校史馆,饶有兴致地听取了解说员对湖北农务学堂的创办以及我司117年发展历程和发展成就的讲解,并在签名簿上签名留念。







专家简介】

何包钢,1957年生,政治学博士,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公共政策和全球事务系教授、系主任,澳大利亚迪肯大学教授,华中师范大学兼职教授。主要从事西方政治理论、比较政治学和中国乡村政治研究。主要著作有《中国民主化》《中国公民社会的民主意义》《协商民主:理论、方法和实践》《民主理论:困境和出路》等多部著作;发表英文论文44篇,在SSCI中被引230多次,发表中文论文60多篇。获资助在研研究项目有《从协商民主看崛起中国的民主化》等。

(通讯员:何琪,摄影:吕璐)